反思不是虚无
反思不是虚无
谢小庆
(北京语言大学)
创新性人才最重要的心理特征之一是具有审辩式思维(critical thinking)。在审辩式思维中,包含“独立思考”和“价值多元”两个要素。具有审辩式思维的人,不轻易相信所谓的“科学真理”,不轻易相信所谓的“普世价值”,不轻易相信所谓的“普遍人性”。他们不轻易相信唯一的正确答案,不迷信自己关于“大象”的经验,他们不会为了捍卫自己的一个乌托邦、一个梦想、一个真理去展开“大批判”。他们可以张开双臂拥抱一个多种乌托邦、多种梦想、多种真理、多种答案包容共存的新时代。他们理解,我可以有我的梦想,我的乌托邦,我的真理,我的答案和我关于“大象”的经验,别人也可以有别人的梦想,别人的乌托邦,别人的真理,别人的答案和别人关于“大象”的经验。
2013年11月19日,我与北京语言大学教育测量研究所的在读研究生们谈了3个半小时的“审辩式思维。
一位同学问:审辩式思维强调反思精神。会不会走向另一个极端,陷入虚无主义呢?
我回答说:如果脱离实际,从理论到理论地谈论问题,确实会陷入虚无主义。但是,只要我们结合实际问题来思考,许多东西是实实在在的。
例如, 题目的区分度是一个事实,是一个根据可以严格的形式逻辑计算得到的统计参数,一个题目的区分度,题目得分与总分的相关系数,是完全可以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到的。我们不能忽视甚至编造题目的区分度,因为这违背事实。在一个测验中,不能有负区分度的题目,因为这违背形式逻辑。但是,一道区分度为0.15的题目是否可以采用?不同的审题人,根据自己不同的经验,根据自己不同的前提假设,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有人认为可以用,有人认为不能用。这里,并不存在一个正确的(right)选择,也不存在一个合理的(reasonable)选择,仅仅存在若干个普乐好的(plausible)的选择。在实际的审题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出一个普乐好的决策。
又如,我们在评价一个题目对于不同性别、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家庭经济条件、不同专业背景的考生是否公平的时候,我们需要对题目进行DIF分析。一道题目是否存在DIF,是完全可以靠计算机计算得到的。DIF值的计算,必须符合事实,也必须符合形式逻辑。一道存在DIF的题目是否造成不公平?是否可以采用?对此,不同的审题人,根据自己不同的经验,根据自己不同的前提假设,根据自己对考试用途和考试背景的不同理解,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有人认为可以用,有人认为不能用。这里,并不存在一个正确的选择,也不存在一个合理的选择,仅仅存在若干个普乐好的选择。在实际的审题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出一个普乐好的决策。
再如,我们在为职业资格考试确定及格分数线的时候,我们必须对胜任该项职业工作的最低能力要求和知识要求进行符合事实和符合形式逻辑的研究,不能靠“拍脑袋”来划定及格分数线(很遗憾,今天我国许多职业资格考试的及格线都是考“拍脑袋”划定的。为改变这种局面,笔者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努力)。我们不能让不称职的人去担任医生、飞机驾驶员和大楼设计师,这是对人的生命的不负责任;我们也不能剥夺胜任者的任职资格,这将侵害求职者的就业权利。不久前,作为某项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成员,我与专家委员会委员们共同确定了该项考试当年的及格分数线。考试主持单位从4个方面对及格线设定进行了研究。第一是安哥夫方法,第二是借助作为“外锚”的共同题实现的试卷分数等值,第三是以几十所业内骨干学校的近10万名考生作为样本的等百分位等值,第四是当年该项专业人员的需求分析。4个方面的研究结果互相验证,结果高度一致。综合4个方面的研究结果,专家委员会最终面临两个候选方案,两个方案仅仅相差1分。虽然仅仅相差1分,却关系到12000余名考生能否取得职业资格。事实上,相差1分的两个方案都是符合事实的,也都是合理的,“高1分方案”有利于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低1分方案”则有利于保护求职者的益。最后,专家委员会经过无记名投票,选择了低分方案。低分方案胜出的主要原因是“西部因素”。专家委员会对受到影响的12000余名考生的构成进行了分析,发现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来自新疆、西藏、青海、甘肃等西部省份。这些省区,严重缺乏此类专业人员,人员缺口巨大。因此,多数专家投票支持了低分方案。反对“低分方案”的委员并不认同这个决定,他们深深忧虑今天已经堪忧的职业队伍素质。这里,并不存在一个正确的选择,也不存在一个合理的选择,仅仅存在基于“符合事实”和“符合形式逻辑”基础之上的两个普乐好的选择。
我在谈论审辩式思维的时候曾经反复强调,非形式逻辑与形式逻辑不是对立的,是建立在形式逻辑基础之上的。“符合事实”和“符合形式逻辑”是我们必须坚守的两条底线。事实上,在我的几乎整个职业生涯中,都在和“违背事实”和“违背形式逻辑”的现象进行着艰苦的战斗。
今天,具有审辩式思维的人的重要特点是能够运用图尔敏论证模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图尔敏认识到形式逻辑的局限性,为了更好地对决策进行支持,提出了自己包含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的论证模型。图尔敏在自己的著作中,将自己突破“理性”和“形式逻辑”的新逻辑称为“工作逻辑(working logic)”、“实践逻辑(practical logic)”或“实质逻辑(substantial logic)。“工作逻辑”、“实践逻辑”和“实质逻辑“怎么会是虚无的呢?实际上,只要我们面对“工作”,面对“实践”,面对“实质”,审辩式思维就不会导致虚无。